美国参众两院反对政府对互联网的“保护”法案

2011-7-19 16:21:20
 又一部网络安全法案已经通过了司法委员会的审定,并且已经被提交到参议院进行投票。这部法案充满了典型的官僚主义繁文缛节,而且立法内容宽泛,这在其标题《阻止互联网上对经济创新的真正威胁并阻止知识产权剽窃法案》(Preventing Real Online Threats to Economic Creativity and Thef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中即可窥见一斑。这一标题各单词的首字母缩写恰恰组成“保护知识产权”(“Protect IP”)一词,很明显,这一点是刻意为之的,旨在暗示出一种保护和安全的氛围,而这种保护和安全是由大政府提供给互联网的。

  美国政府表示希望打击造假者、在线盗版和任何“专门从事侵权活动”的流氓网站,不论这些网站的注册地在美国还是在国外。上述法案,也就是第S.968号法案,是为21世纪的信息和商务体系所起草的一份版权执法计划。但电子前沿基金会(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称,打击的对象并不一定只限于违法网站,可能还包括第三方主机。

  因为法案中关于互联网网站的定义包含了许多互相联系的层面,任何包含了搜索引擎的网站,如谷歌,都可能因为来自内容供应商的一纸薄弱的或者甚至是错误的版权主张而被迫停止运营。

  对于不在美国境内的网站来说,联邦检察长可以采取行动取得一份法院颁布的永久禁令,但是这一禁令只能针对美国境内的第三方,这样某些域名系统服务器的运营商将被要求切断这些网站。就算是信用卡公司在这样的限制措施下也将不容易开展在线全球业务。

  一些互联网和知识产权律师致信给国会议员,警告他们注意这项法案带来的危险,他们称,法案“在合宪性方面有着严重的不足,对互联网寻址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具有潜在的危害,并将有损美国的对外政策”。他们认为法案会“破坏”言论发表自由,并坚持认为,S.968号法案更像是“压制型政权”颁布的政策。

  俄勒冈州参议员、民主党人罗恩.怀登(Ron Wyden),叫停了上述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案(也称为PIPA法案)。他在一篇新闻稿中说道:“PIPA的规定在监管互联网方面做得有些过头,采取更具平衡性更有针对性的办法会更有效。法案可能带来的危害将涉及言论、创新以及互联网的完整性。”目前看来,怀登的叫停是该法案获得通过的唯一阻力,而参议院、工会、美国商会和许多制药业团体都对法案给予大力支持。(编译自themorallibera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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