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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包装类似可误导消费者2011-8-19 9:25:22 |
产品的外包装上印有的多种图案和文字类似于市场上已经存在的同类产品的包装,这样是可以误导消费者的。因此,可以将该行为定义为对其它产品包装的仿造并可以认定其为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这样的理解,巴西南大河州联邦法院第九民事法庭一致通过了一家酵母生产厂的上诉。这家位于南大河的法院做出裁断认为被告方应停止在其产品包装上使用属于原告方的包装图案。同时,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对这种违规行为的处罚金额是每日5000雷亚尔。 参加此次审判的审判长有伊莲娜.门德罗斯.诺盖拉(Helena Medeiros Nogueira),莱昂内尔.皮雷斯.奥威勒(Leonel Pires Ohlweiler)以及法院文书玛丽莲娜.博萨尼.贝纳迪(Marilene Bonzanini Bernardi)。 该案最初是发生在科玛嘉德卡诺亚市(Comarca de Canoas),即,南大河州首府阿雷格雷港(Porto Alegre)的邻城。巴西赛弗食品有限公司(Saf do Brasil Produtos Alimentícios)在该市法院起诉沃格尔食品工业贸易有限公司(Vogel Indústria e Comércio de Produtos Alimentícios)侵权并要求获得相应赔偿。赛弗公司曾在1981年在巴西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了Saf-Instant的商标品牌,并成为其持有者。该公司对沃格尔公司的商标品牌Tok-Instant提出异议,认为沃格尔公司名为Tok-Instant的产品包装与赛弗公司生产的Saf-Instant产品包装类似,误导了消费者。赛弗公司还强调Tok-Instant这个产品名称和生产其的公司的名称也并没有任何相似之处,这显然是一种侵犯原告商标权并降低原告公司利润的非法行为,同时还会引诱赛弗公司的顾客购买被告公司的产品。 赛弗公司要求沃格尔应该立刻停止以Tok-Instant来命名其生物酵母产品并停止在市场销售。最后,赛弗还要求沃格尔赔偿其在非法销售Tok-Instant期间给赛弗带来的损失。法官玛丽莎.莫雷拉.波多尔斯基(Marise Moreira Bortowski)在诉讼过程中给予了对原告的保护。 然而,沃格尔公司则指出,赛弗公司并不是商标专利的持有人,而且沃格尔公司的商标也有备案并且在巴西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过。而这个机构并不会去检查新注册商标是否和原有商标有相似性,也不会因新商标有相似性而拒绝为新商标注册。同时,沃格尔还声称,虽然两家公司的产品在外包装上采用相同的颜色,但是并没有可以误导消费者的可能性。在被告的辩护以及经过专家小组鉴定之后,诉讼案卷被提交到玛丽莎.波多尔斯基手中,之后,玛丽莎撤销了对原告的保护,并认为其理由并不合理。 败诉之后,诉讼原告又向南大河州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原告指出其委托一家大学做了相关的研究,而结论足以证明其是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受害者。同时该公司称沃格尔已经向其达成协议要完全改变其产品的包装。而赛弗则认为这正是沃格尔对自身占用赛弗包装图案并给赛弗带来损失的承认。最后,还指出沃格尔的辩护词当中也存在着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在上诉原告提出了反对理由之后,诉讼程序便移交到了第九民事法庭。 诉讼程序报告员,玛丽莲娜.博萨尼.贝纳迪从一开始就强调,该诉讼程序并不只局限于这个商标的使用权问题,除此之外,还讨论了关于被告销售与原告类似产品的行为以及被告产品使用的外包装也与原告产品外包装颇为一致的情况,而这些其实都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范围。 对于审判长们来说,诉讼案卷中的这些可用证据已经足以判定沃格尔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除了违反了联邦宪法关于自由竞争的条例以外,还触犯了知识产权法的有关条例。最后,裁决鉴定书当中做出了最后的结论,并列举出了足够证据。 “然而,更重要的是,单纯从视觉上来看,两家企业都对这两种产品包装的相似性引起了注意,而这种相似性是不足以让消费者有效区分这两种产品的。当然,我们也可以看到,两种产品的外包装上确实有一些区别的地方,但这些区别不足以阻止消费者由于忽略了某些重要元素而混淆了这两种商品。” 玛丽莲娜补充说到。 一位法律专业的学生克洛维斯.罗德里格斯(Clóvis C. Rodrigues)解释到,两种产品是否有会被混淆的这种可能性是在于品牌的相似性而不是品牌的差异性。这样一来,我们又可以看到两家公司属于同一领域而且有销售相同的产品,那这种情况下被告公司的这种对于产品外包装所做的行为当然就是不能被允许的了。 审判长玛丽莲娜.贝纳迪又从另一方面阐述到,原告所提出的赔偿申请也不能被通过,因为原告并没有在诉讼案卷中证明其确切损失,法院不可能对一项虚构的损失作出赔偿处罚。 塞尔吉奥.卡瓦列利.费里奥(Sérgio Cavalieri Filho)强调申诉人应该想办法证明其损失。只有法律当中规定的赔偿情况才能批准执行,这是一项公认的规则。 由于以上原因,南大河州法院受理了该上诉来裁决之前的诉讼,并决定被告应该停止使用上述产品外包装上的相关设计图案,否则将会受到每日5000雷亚尔的处罚。全体陪审团成员都出席了整个上诉过程。(编译自lcmagalhaes.com.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