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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启动科技型企业消除“零专利”工作2011-8-21 9:58:09 |
为强化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提高新疆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知识产权局于2011年8月2日正式启动科技型企业消除“零专利”专项行动工作(新科高字﹝2011﹞95号文件)。 消除“零专利”专项行动工作的目标是:新疆各地州市 “零专利”科技型企业的年度消除率在10%以上;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开发区、库尔勒高新技术开发区、克拉玛依区等区域“零专利”科技型企业的年度消除率在20%以上。消除“零专利”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三年,分为三个阶段:1.调查、研究、分析阶段(了解和掌握企业知识产权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知识产权拥有状况);2.服务、指导和政策扶持阶段(专家咨询、诊断、指导,中介机构服务代理,政策扶持鼓励);3.工作总结阶段。 为切实保证消除“零专利”专项行动目标实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小雷厅长担任组长,陈旗副厅长、谭力副巡视员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陈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