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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出台《枣庄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11-9-27 11:09:54 |
日前,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进知识产权产业化进程,加快科技进步,规范办理并推广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充分发挥专利权的融资功能,枣庄市知识产权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枣庄市中小企业局联合出台了《枣庄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包括总则、贷款申请条件、贷款额度利率及期限、贷款申办程序、贷款管理和附则共6章24条。《办法》规定质押的专利权限定为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两种;借款人范围覆盖全市辖区内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贷款人包括枣庄市辖区内依法设立并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还规定了借款人需具备的条件、不予办理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六种情形以及申办贷款的具体程序等。 该《办法》的出台,为金融资本和知识产权有机结合提供了有效政策支持,必将在推动全市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金融创新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魏成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