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尼勒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放补助金

2011-10-27 16:26:03
  为深入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近日,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为该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放共计14400元的补助金。

  这四个自治区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分别是新疆蒙古长调民歌的传承人阿江、哈萨克托勒敖的传承人阿里甫斯拜、江格尔的传承人阿佳、哈萨克毡绣和布绣的传承人巴合夏古丽。这次给每人发放了3600元共计14400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补助金。

  近年来,尼勒克县充分利用有限的资金、人员和设备,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和申报工作,对尼勒克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孙涛、屈立龙、刘振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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