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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1-1-15 16:09:13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政府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现将《福建省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政府的重要部署,为更好地开展知识产权局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保证专项行动有效、顺利开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福建省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增强全系统履行执法工作的主动性与有效性,提高打击专利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效率;增强执法协调效能,提高广大消费者、创新主体与权利人的信心,营造促进有序竞争和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健全和完善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行政执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体系,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形象,为建设海峡西岸创新型省份和促进我省跨越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三、工作任务
以各类大型展会、商品流通集散地、货物进出口为重点环节,以高新技术企业、农业、食品、药品、工业设计等产品为重点产品,以权利人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为重点案件,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加大主动查处力度,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和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高执法办案效率。
(一)坚决打击反复、群体、恶意专利侵权行为及假冒专利行为。加强与公安、工商、版权、质监、海关、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集中力量,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专利侵权、假冒产品生产销售点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专利违法犯罪案件,坚决遏制,有力打击。对恶性、故意、屡次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不法企业和个人坚决予以曝光,并加大惩罚力度。
(二)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违法案件举报投诉受理和维权援助工作。中国(福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中国(泉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中国(厦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中国(三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应在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下积极开展工作。强化工作责任机制,全力投入到专项行动中,加快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网络平台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电话的作用,引导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投诉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移交案件线索,注意跟踪案件办理情况,并及时向举报投诉人予以反馈,充分发挥方便快捷、业务宽泛的优势,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做好各项服务支撑工作,努力打造专项行动中接受举报投诉和社会监督的重要平台。各地应建立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对打击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违法行为有功的举报投诉人给予奖励。
尚未成立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中心的设区市,应加快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平台建设,面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将受理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提供维权援助纳入日常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切实加强涉外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针对我省外向型经济发达、进出口贸易量大的特点,要妥善处理涉外专利侵权纠纷和假冒专利案件,对国内、外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予以平等保护。要强化与海关等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做好专利行政执法与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衔接工作,协助海关做好专利侵权认定等专业性、技术性工作,坚决遏制专利侵权货物的进出口,切实提升我省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
针对美国、日本和欧盟等西方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壁垒,大力发挥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对我省的进出口企业有针对性地加大专题培训和指导,帮助企业切实提高应对诸如美国337调查等知识产权国际纠纷的能力。引导企业重视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提升企业在国际市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各地应积极推动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项资金,为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提供必要的援助。
福州、厦门、泉州市要发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工作城市的功能,在专项行动中更应走在全省前列。宁德市应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信部赋予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城市的职能,漳州市要发挥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知识产权工作小组的作用,各地区应对辖区内重点企业、行业开展有针对性地培训、宣传和执法检查活动。
(四)切实强化展会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要大力加强展会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积极介入当地有较大影响的展会,主动联合展会主办单位,对进入展会的产品、展品开展展前审查、展中巡查、现场设点等措施。对参加省外、境外展会的参展企业,要加强培训,提高意识,引导其开展展前知识产权审查,做好知识产权纠纷的防范及维权工作。
(五)切实加强执法协作。各知识产权局要充分发挥协调职能,建立、健全并深化与公安、工商、版权、质监、海关等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对于其它部门移交的案件,要依法及时处理。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嫌侵犯其它类型知识产权的违法线索,要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移送。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有效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长效机制。加强省、市、县(区)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协作,在专项行动中要统一行动,形成合力,提升效率,坚决有效遏制地方保护主义。
充分运用现有的泛珠三角内地九省(区)、闽粤等跨省执法协作机制,加强执法工作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要根据管辖权及时做好案件线索的移交工作。
(六)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协调配合。要做好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工作,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公安机关驻知识产权局联络室制度,对涉嫌触犯刑法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必要时可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
(七)加强知识产权知识培训工作。要继续开展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培训、宣讲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福州、厦门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城市泉州举办各类培训、宣讲活动的受训人数分别不少于5000人。其它设区市举办各类培训、宣讲活动受训人数分别不少于3000人。切实提高广大公众对知识产权基本知识的认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各地要充分发挥调动国家、省级知识产权强县、国家和省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中小学等示范作用,积极主动投身参与到执法专项行动中。
(八)加强执法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专项行动期间,市、县(区)知识产权局要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运用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种媒体,以及编印专项行动工作简报等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措施、成效和典型案例,营造声势,扩大影响,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提升权利人、创新主体与广大消费者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
省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半个月编印一期工作简报,及时宣传报道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局系统开展执法专项行动的最新动态。
(九)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工作。全省各市、县(区)知识产权局要加强专项行动的领导和组织保障工作,成立局系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上报省局,快速准确制定行动方案,坚决有力、有序地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并最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保证执法工作的连续性。加大力度推进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责任。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解决编制,配齐行政执法人员,强化基层执法力量和条件,以适应专项行动开展的实际需要,切实承担起《福建省专利保护条例》赋予县级专利管理部门的专利行政执法职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细化方案
省知识产权局成立以罗旋局长为组长、李冬根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部署,负责对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专项行动进行工作安排、督导检查和总结表彰工作。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并结合本地实际,于11月15日前将各地实施方案上报我局。要加强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建立专项行动信息每周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送专门联系人,从组织实施阶段开始,每周向我局报送专项行动活动开展及举报投诉受理情况,我局将及时汇总,上报省政府。
(二)加大投入,确保进度
各市、县(区)知识产权局要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与本行动方案,快速行动,有序推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要确保将本次专项行动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务必保障人力、物力投入。专项行动期间,对流通环节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的执法检查整治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各地要确保执法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办案工作力度明显加大。各维权援助中心对受理的举报投诉案件要遵循管辖区域和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分工原则及时移送。对无法解决的举报投诉案件,应及时上报我局,由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各中心应将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受理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每日上报我局。
(三)加强督导,落实责任
省知识产权局将对专项行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活动,并根据督导情况进行总结,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将专项行动中的有益探索转化为长效机制,使其制度化、规范化。对行动不力、消极不作为而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查清并通报批评。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10年11月15日前,各地要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和本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我局。
11月5日,组织收看国务院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传达黄小晶省长的重要工作部署。
11月10日,组织收看省政府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叶双瑜副省长重要讲话。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1月1日—2011年2月28日
2010年11月1日—10日
省知识产权局:
11月2日,与省资产评估协会联合举办“知识产权评估专题培训班”。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专家介绍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情况和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准则等相关内容。
11月5日,举办企业总裁知识产权培训班。邀请台湾知识产权专家就企业如何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如何推进专利产业化,如何进行知识产权保护、风险防范等内容进行培训。
11月7日上午,举办第四届中国专利周福建地区开幕式并启动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
11月7日下午,召开全省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部署知识产权局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11月7日下午,举办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作座谈会。
11月10日,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高校知识产权巡回讲座福建(农林大学)巡讲。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举办企业专利信息检索及预警培训班。
莆田市知识产权局:举办市高新技术园区企业负责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培训班。举办古典工艺家俱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举办LED企业知识产权“诊断”活动。
11月11日—20日
11月16日,省知识产权局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福建省县处级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班。
使用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网站和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业务网络受理平台。
省知识产权局与福州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对山姆会员店、福州兴北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开展专项检查。
福州市知识产权局:与省知识产权局、鼓楼区知识产权局联合对山姆会员店、福州兴北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开展专项检查。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举办专利质押贷款咨询会。
漳州市知识产权局:分别在云霄、平和县举办“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培训班”。联合芗城区、龙文区知识产权局对沃尔马、吉马、大润发等大型超市进行专项检查。
泉州市知识产权局:与南安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公安等部门联合对英都镇水暖市场进行检查。
三明市知识产权局:编印中国(三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服务手册。联合工商、药监等部门对夏商百货大楼、开泰百货大楼、万福隆超市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莆田市知识产权局:举办企业总裁知识产权培训班。举办珠宝加工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培训班。举办市委党校领导干部培训班知识产权讲座。召开全市知识产权系统执法专项行动专题会议。与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共办知识产权保护知识讲座。
龙岩市知识产权局:联合新罗区知识产权局、工商、公安等部门对佳宝新华都超市、米兰春天超市开展专项检查。赴龙州工业园区开展接受企业投诉和维权援助咨询活动。
宁德市知识产权局:联合福鼎市知识产权局,与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对化油器市场进行专项检查。
11月21日—30日
省知识产权局:与省法院民三庭、省人大科科文卫委联合召开漳州多菱钢业集团专利维权案件专题研讨会。与专利代理机构联合赴企业开展专利案件回访及保护与管理服务活动。
三明市知识产权局:在三明学院举办“专利法解读及知识产权战略培训班”。
莆田市知识产权局:赴莆田一中等五所知识产权试点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知识讲座。赴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国家和省知识产权试点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宣传。走访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调查了解专利保护和管理情况。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诊断”。
龙岩市知识产权局:联合上杭县知识产权局、工商、公安等部门对新华都超市、米兰春天超市开展专项检查。赴上杭工业园区开展接受企业投诉和维权咨询活动。
2010年12月1日—10日
省知识产权局:出台《福建省展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召开专利代理机构座谈会。对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抽查。
福州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台江区知识产权局前往家乐福、国美电器开展专项检查。
三明市知识产权局:在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举办“专利法解读及知识产权战略培训班”。
莆田市知识产权局:举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培训。
龙岩市知识产权局:联合永定县知识产权局、工商、公安等部门对辉业超市、米兰春天超市开展专项检查。赴永定工业园区开展接受企业投诉和维权咨询活动。
宁德市知识产权局:举办“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培训班”。联合福安市知识产权局,与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对电机市场进行专项检查。
12月11日—20日
省知识产权局:部署迎接国家知识产权督导组来闽检查。
福州市知识产权局: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构建与预警机制建设培训。
泉州市知识产权局:与晋江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公安等部门联合对东石镇汽配批发市场进行检查。
三明市知识产权局:联合永安市知识产权局对永安市新华都、永辉超市进行检查。
莆田市知识产权局:分县区召开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产业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人座谈会。
龙岩市知识产权局:联合漳平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公安等部门对新华都超市、米兰春天超市开展专项检查。赴富山工业园区开展企业投诉和维权咨询活动。
宁德市知识产权局:联合柘荣县知识产权局,与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对太子参系列产品生产市场进行专项检查。
12月21日—31日
省知识产权局:举办泛珠三角区域内地九省区专利行政执法协作会议。
福州市知识产权局:联合闽侯县知识产权局对永辉(上街店)开展专项检查。
三明市知识产权局:与市教育局合作深入6所试点中小学举办“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培训班”。
莆田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城厢区知识产权局、工商、公安等部门对鞋服城进行专项检查。
宁德市知识产权局:出口企业应对美国“337”调查座谈会。
2011年1月1日—10日
省知识产权局:举办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培训班。
福州市知识产权局:开展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培训。
三明市知识产权局:召开林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座谈会。深入县(市、区)开展知识产权专题培训。
莆田市知识产权局:联合莆田市各主要媒体集中开展知识产权宣传专题。
宁德市知识产权局:举办专利侵权判定培训班。
1月11日—20日
省知识产权局:赴设区市开展专利行政执法督导,检查5·26工程推进情况。
福州市知识产权局:联合仓山区知识产权局对新华都、麦德隆商场开展专项检查。开展软件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培训。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与厦门海关举行执法协作会。开通12330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电话。
泉州市知识产权局:与南安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公安等部门联合对霞美镇汽配市场进行检查。
三明市知识产权局:赴金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安埔岭汽车工业园、永安尼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举办“企业知识产权培训班。
龙岩市知识产权局:联合长汀县知识产权局、工商、公安等部门对新华都超市、米兰春天超市开展专项检查。赴腾飞工业园区开展接受企业投诉和维权咨询活动。
宁德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古田县科技局,与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对全国食用菌批发市场进行专项检查。
1月21日—31日
省知识产权局:与专利代理机构走访试点示范、优势企业,为其提供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
福州市知识产权局:开展县区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座谈、培训。
三明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尤溪县知识产权局对尤溪县百联超市、巧当家超市进行专项检查。
莆田市知识产权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侵权问题,曝光典型案例。
龙岩市知识产权局:联合武平县知识产权局、工商、公安等部门对辉业超市、米兰春天超市开展专项检查。赴武平工业园区开展接受企业投诉和维权咨询活动。
宁德市知识产权局:联合蕉城区科技局、东侨区社会事业局,与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对东宁超市、康宁超市进行专项检查。
2011年2月1日—10日
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福州市知识产权局对广告媒体专利联络员单位进行走访。部署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专项行动总结汇报准备工作。
福州市知识产权局: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培训班。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培训班。
泉州市知识产权局:与德化县知识产权局、工商局、公安等部门联合对德化城关陶瓷批发市场进行检查。
三明市知识产权局:联合泰宁县知识产权局对泰宁步行街旅游商品集中销售区进行专项检查。
2月11日—20日
省知识产权局:与福州海关座谈,就我省进出口渠道知识产权保护情况进行研讨。
福州市知识产权局:联合福清市知识产权局对好又多、新华都商场开展专项检查。
泉州市知识产权局:与鲤城区、丰泽区知识产权局、工商局、公安等部门联合对市区大型商场进行检查。
莆田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对国美家电、电子城、工艺美术城开展专项检查。
龙岩市知识产权局:联合连城县知识产权局、工商、公安等部门对永佳超市、佳源超市开展专项检查。对莲冠工业园区开展接受企业投诉和维权咨询活动。
2月21日—28日
省知识产权局:编印《2010年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
泉州市知识产权局:举办涉外知识产权研讨会。
龙岩市知识产权局:筹建龙岩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成立龙岩市发明与应用协会。
各设区市应认真做好专项行动总结,上报省知识产权局。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1日—2011年3月15日
省知识产权局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对行动积极、措施到位、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彰。对不能积极推进,行动效果不突出的单位予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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